6公里自由滑雪(成年男子2.5公里、女子2.5公里、青少年1公里)
七、参赛条件
(一)参赛运动员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业体协组队参赛。1名运动员只能代表1个单位参赛,每个参赛单位限报1队参加接力项目比赛。
(三)男子组、女子组、混合接力组参赛年龄段为18-55周岁(1969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亲子接力组以家庭为单位参赛,男子、女子参赛年龄为1970年1月1日至1985年12月31日出生,青少年(男、女)为2007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
(四)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男子、女子可报运动员各10人,领队、教练员可兼项运动员。
(五)运动员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适合参加本项目比赛的体检证明,带到赛区备查。
(六)运动员须办理人身意外伤残保险(保额不低于40万),将副本带到赛区进行检查。
(七)在比赛期间运动员如出现意外伤、病、残事故,责任由所在代表单位及个人负责,需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
八、报名与报到
各参赛单位于比赛开始前1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裁判员于赛前3天报到。各参赛队请将报名表于2024年11月20日前报至呼伦贝尔市体育局(电子版、纸质版同时报送)。
联系人:苏 雷
邮箱:hlbrqtk@163.com
九、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最新审定的越野滑雪竞赛规则。
(二)比赛器材规格和标准执行国际雪联关于越野滑雪比赛器材的有关规定。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项比赛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牌。
(二)个人评选优秀运动员、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团体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一、技术代表和仲裁委员会
(一)技术代表、竞赛长、计时裁判由国家体育总局选派,其他裁判员由自治区体育局抽调。
(二)大会仲裁委员会,其组成和职责范围按照《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二、经费
各代表队交通费自理,食宿费用由承办单位负责,提前报到或推迟离会,费用自理。
来源:中国冰雪返回搜狐,查看更多